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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钻领导干部家属空子的PE腐败无处遁形2022-06-23 02:21:37作者:胡学文

【以文会市】

一只基金的募集或设立,会因为某个领导干部家属背后的资源而决定,这伤害了市场公平。


近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其中,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形中,首次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纳入禁业要求之列。这条规定在业内引起较大关注。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形,主要是投资开办企业、担任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等高级职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等行为。其中,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纳入禁止范围为首次出现。

《规定》还要求,对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禁业规定经商办企业和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虚假退出,以及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牟取私利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业内人士评价,上述规定既体现了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不断增大的溢出力和影响力,更体现了党中央提倡的当官发财应两道的执政理念。这对于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未来发展将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在笔者看来,《规定》之所以引起业内强烈关注,首开先河自是重要原因,更为关键的是因为所出举措打中了问题的七寸。应该说,出于追求利益的驱使,一些领导干部通过家属打着股权投资的幌子进行牟利,违规代持、借名持股等现象确实存在。《规定》一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家属借助权力辐射做生意搞买卖,从事股权投资牟取利益的PE腐败漏洞将被封堵。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从事股权基金投资和从业被禁,主要源于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有隐蔽性。股权基金投资是常见的市场投资行为,个别领导干部自己不出面,通过配偶、子女,甚至是子女配偶的名义,搞权钱交易,在自己权力可以辐射影响的范围内,对有价值的项目低价入股、突击入股甚至强制入股,而明面上看不出什么瑕疵,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扯不上,这种行为的隐蔽性和利益之大,一定程度助长了个别领导干部铤而走险的心理。《规定》明确予以禁止,并且穿透到了子女的配偶,显示了封堵这个漏洞的坚决态度和精准发力。

二是有破坏性。私募股权投资及从业,由于其私募行业特征,很多信息不需要公开披露,一定程度上给灰色交易行为提供了可能,正因为如此,其破坏性也更强。比如利益输送问题,有的领导干部“靠山吃山”,大搞“影子公司”,通过“合规”包装进行掩盖,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让家人经商办企业,流失的是公家国有资产,伤害影响的是私营企业主的个人财产,这些行为本质上是公权私用,甚至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

三是有失公平。一些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从业股权投资,本身并不专业,充当金融投资掮客,拿项目、募资金、搞资源这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环节,靠的都是领导干部打招呼、批条子。一个项目的承揽或者投资,一只基金的募集或设立,会因为某个领导干部家属背后的资源而决定,这对于那些按照正常市场化程序推进的机构和个人十分不公平,还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市场资源配置的失灵。一小部分人不按照金融市场规则行事,由此造成的市场秩序和规则不公平,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害莫大焉。

诚然,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从事股权投资基金及从业纳入禁止范围,不排除也有被从严从紧政策误伤的个案,但从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而言依然值得肯定。期待新政策发挥威力,让钻领导干部家属空子的这类PE腐败无处遁形!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在本专栏版发表的言论,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证券时报立场。

让钻领导干部家属空子的PE腐败无处遁形2022-06-23 02:21:37作者:胡学文

【以文会市】

一只基金的募集或设立,会因为某个领导干部家属背后的资源而决定,这伤害了市场公平。


近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其中,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形中,首次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纳入禁业要求之列。这条规定在业内引起较大关注。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形,主要是投资开办企业、担任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等高级职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等行为。其中,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纳入禁止范围为首次出现。

《规定》还要求,对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禁业规定经商办企业和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虚假退出,以及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牟取私利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业内人士评价,上述规定既体现了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不断增大的溢出力和影响力,更体现了党中央提倡的当官发财应两道的执政理念。这对于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未来发展将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在笔者看来,《规定》之所以引起业内强烈关注,首开先河自是重要原因,更为关键的是因为所出举措打中了问题的七寸。应该说,出于追求利益的驱使,一些领导干部通过家属打着股权投资的幌子进行牟利,违规代持、借名持股等现象确实存在。《规定》一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家属借助权力辐射做生意搞买卖,从事股权投资牟取利益的PE腐败漏洞将被封堵。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从事股权基金投资和从业被禁,主要源于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有隐蔽性。股权基金投资是常见的市场投资行为,个别领导干部自己不出面,通过配偶、子女,甚至是子女配偶的名义,搞权钱交易,在自己权力可以辐射影响的范围内,对有价值的项目低价入股、突击入股甚至强制入股,而明面上看不出什么瑕疵,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扯不上,这种行为的隐蔽性和利益之大,一定程度助长了个别领导干部铤而走险的心理。《规定》明确予以禁止,并且穿透到了子女的配偶,显示了封堵这个漏洞的坚决态度和精准发力。

二是有破坏性。私募股权投资及从业,由于其私募行业特征,很多信息不需要公开披露,一定程度上给灰色交易行为提供了可能,正因为如此,其破坏性也更强。比如利益输送问题,有的领导干部“靠山吃山”,大搞“影子公司”,通过“合规”包装进行掩盖,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让家人经商办企业,流失的是公家国有资产,伤害影响的是私营企业主的个人财产,这些行为本质上是公权私用,甚至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

三是有失公平。一些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从业股权投资,本身并不专业,充当金融投资掮客,拿项目、募资金、搞资源这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环节,靠的都是领导干部打招呼、批条子。一个项目的承揽或者投资,一只基金的募集或设立,会因为某个领导干部家属背后的资源而决定,这对于那些按照正常市场化程序推进的机构和个人十分不公平,还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市场资源配置的失灵。一小部分人不按照金融市场规则行事,由此造成的市场秩序和规则不公平,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害莫大焉。

诚然,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从事股权投资基金及从业纳入禁止范围,不排除也有被从严从紧政策误伤的个案,但从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而言依然值得肯定。期待新政策发挥威力,让钻领导干部家属空子的这类PE腐败无处遁形!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在本专栏版发表的言论,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证券时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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