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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的亮丽风景线2021-10-28 09:21:09作者:张锐

商务部日前发布的《“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首次将“数字贸易”列入权威报告中。依托规划牵引,借助集成优势,中国数字贸易极有可能从目前全球赛道上的并跑主力成长为引跑角色。

按照商务部推出的《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0》做出的定义,数字贸易是依托信息网络和数字技术,在跨境、研发、生产、交易、消费活动中产生的,能够以数字订购或数字交互方式实现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跨境数据流动贸易的总和。在这里,如同传统国际贸易经常账下分为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也可分为数字货物贸易与数字服务贸易,前者主要表现为贸易形式数字化,如数字营销、数字订购以及数字结算,传统贸易项下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商品内容并没有改变,后者表现为贸易对象数字化,如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演艺等,此外还有软件、社交媒体、搜索引擎、通讯、云计算、卫星定位等在内的数字技术服务以及数据流动与跨境贸易。数据成为了数字服务贸易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与交易对象。

《2021全球数字贸易与中国发展报告》预测,到2025年,我国数字贸易进出口总额将超过4000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50%左右。

首先是产业基础优势。我国共有 914个工业类别,是世界上工业体系最为健全的国家,而且500种主要工业产品中有40%以上产品的产量世界第一,同时我国制造业已连续11 年位居世界第一,制造业增加值已占到全球比重的近30%。不仅如此,我国制造业中的光伏、新能源汽车、家电、智能手机、消费级无人机等重点产业跻身世界前列,通信设备、工程机械、高铁等一大批高端品牌走向世界,此外还形成了部门齐全、功能完整的现代化金融体系以及文旅与社会服务类产业门类。这种健全的产业网络为数字贸易创造了宽阔应用场景,也由此可诞生出大规模数据流,进而衍生出更丰富的数字贸易新业态与新模式,并壮大产业数字化的市场阵容。

其次是技术加持优势。我国互联网、无线宽带、移动终端规模居世界前列,5G、超算、量子通信等新技术世界领先,基本建成面向全球重点国家的信息高速通道以及全球最大规模的光纤和移动通信网络;另外,我国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占全球的比重接近2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企业已经达到220多个,同时数量约3.3万件的区块链相关专利申请量在全球排名第一,公有云市场规模增速未来五年有望保持在30%以上,社交媒体与搜索引擎在海外存在着不小的需求,北斗系统卫星导航全球服务能力明显增长。丰沛技术能量既为数字产业化提供了充足资源,同时为数字服务平台构建打下了坚实基础。

再次是政策驱动优势。基于发展服务贸易的目标驱动,我国在国家和区域层面创造性地推出了多维度激励与扶持政策,构成了相对完善的数字贸易发展体制和机制。除了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安排外,我国还提出了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并且创建了12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以及 29个文化出口基地,同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拓展至28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增加到31个。更为重要的是,未来我国还将进一步缩减外资进入仓储、邮政、信息传输和软件以及租赁商务等服务业的准入负面清单,存量与增量政策叠加出更强大的数字贸易发展动能,并拉动服务贸易出口与改写服务贸易逆差。

最后是法律保障优势。目前我国已经出台《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初步形成了支持和推动数字贸易发展的法律体系,未来五年我国还会建立起包含数据确权、数据资产化、数据服务等内容的交易规则,以及数据定价、结算、质量认证等服务的标准方案,并主动参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法律体系的严整与完整以及相关规则的全球兼容化与标准化,为数字贸易的安全畅行创建了宽广而厚实的“护城河”。

(作者系经济学教授、中国市场学会理事)


以上文章发表的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证券时报立场。


数字贸易的亮丽风景线2021-10-28 09:21:09作者:张锐

商务部日前发布的《“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首次将“数字贸易”列入权威报告中。依托规划牵引,借助集成优势,中国数字贸易极有可能从目前全球赛道上的并跑主力成长为引跑角色。

按照商务部推出的《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0》做出的定义,数字贸易是依托信息网络和数字技术,在跨境、研发、生产、交易、消费活动中产生的,能够以数字订购或数字交互方式实现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跨境数据流动贸易的总和。在这里,如同传统国际贸易经常账下分为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也可分为数字货物贸易与数字服务贸易,前者主要表现为贸易形式数字化,如数字营销、数字订购以及数字结算,传统贸易项下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商品内容并没有改变,后者表现为贸易对象数字化,如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演艺等,此外还有软件、社交媒体、搜索引擎、通讯、云计算、卫星定位等在内的数字技术服务以及数据流动与跨境贸易。数据成为了数字服务贸易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与交易对象。

《2021全球数字贸易与中国发展报告》预测,到2025年,我国数字贸易进出口总额将超过4000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50%左右。

首先是产业基础优势。我国共有 914个工业类别,是世界上工业体系最为健全的国家,而且500种主要工业产品中有40%以上产品的产量世界第一,同时我国制造业已连续11 年位居世界第一,制造业增加值已占到全球比重的近30%。不仅如此,我国制造业中的光伏、新能源汽车、家电、智能手机、消费级无人机等重点产业跻身世界前列,通信设备、工程机械、高铁等一大批高端品牌走向世界,此外还形成了部门齐全、功能完整的现代化金融体系以及文旅与社会服务类产业门类。这种健全的产业网络为数字贸易创造了宽阔应用场景,也由此可诞生出大规模数据流,进而衍生出更丰富的数字贸易新业态与新模式,并壮大产业数字化的市场阵容。

其次是技术加持优势。我国互联网、无线宽带、移动终端规模居世界前列,5G、超算、量子通信等新技术世界领先,基本建成面向全球重点国家的信息高速通道以及全球最大规模的光纤和移动通信网络;另外,我国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占全球的比重接近2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企业已经达到220多个,同时数量约3.3万件的区块链相关专利申请量在全球排名第一,公有云市场规模增速未来五年有望保持在30%以上,社交媒体与搜索引擎在海外存在着不小的需求,北斗系统卫星导航全球服务能力明显增长。丰沛技术能量既为数字产业化提供了充足资源,同时为数字服务平台构建打下了坚实基础。

再次是政策驱动优势。基于发展服务贸易的目标驱动,我国在国家和区域层面创造性地推出了多维度激励与扶持政策,构成了相对完善的数字贸易发展体制和机制。除了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安排外,我国还提出了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并且创建了12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以及 29个文化出口基地,同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拓展至28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增加到31个。更为重要的是,未来我国还将进一步缩减外资进入仓储、邮政、信息传输和软件以及租赁商务等服务业的准入负面清单,存量与增量政策叠加出更强大的数字贸易发展动能,并拉动服务贸易出口与改写服务贸易逆差。

最后是法律保障优势。目前我国已经出台《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初步形成了支持和推动数字贸易发展的法律体系,未来五年我国还会建立起包含数据确权、数据资产化、数据服务等内容的交易规则,以及数据定价、结算、质量认证等服务的标准方案,并主动参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法律体系的严整与完整以及相关规则的全球兼容化与标准化,为数字贸易的安全畅行创建了宽广而厚实的“护城河”。

(作者系经济学教授、中国市场学会理事)


以上文章发表的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证券时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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