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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存废还是改革?2020-05-26 01:36:12作者:

住房公积金,这个老生常谈、略显沉重的话题,有关于其存废的争论,从2月份疫情后一直延续到5月份的“两会”。近期,多位“两会”代表或政协委员提出废除或者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建议,引发新一轮讨论。

笔者认为,高成本问题也好,中小企业艰难也好,由来已久、成因复杂。实现“降成本”和纾困中小微,这都是系统性工程,与公积金本身没有太大关系。进一步讲,不能因为公积金有诸多问题,就把它当“软柿子”来捏;更不能“拆东墙、补西墙”,拿公积金填窟窿,掩盖社会保障、融资制度上的短板,让公积金来买单,并沦为“扶贫口”、“取款机”和“小金库”。

5月18日,国家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可见,不是废除,而是改革,这也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站在疫情后内外环境的变化看,住房公积金仍大有可为。“两会”后,马上要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估计规划的落脚点就是,未来3-5年,要把消费和内需潜力激活,不仅中产要“倍增”,低收入人群也能分享红利。当下,我们强调稳就业、保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构建强大的内需市场。

从增量贡献上看,新市民、农民工是内需的主力。打造内需潜力,当下我们最缺乏的就是普惠式的金融体系,这也是为何这次“两会”提出,2020年国有大行中小微贷款不得低于40%。本质上,“扎根”城市是新市民、农民工最大的诉求,也是内需潜力释放的载体。安居与扎根城市可谓一体两面,在当前高房价、高租金的背景下,迫切需要政策性住房金融。

1994年,国家创立住房公积金,目的是将住房消费纳入工资,解决福利住房退出以后,城镇职工购房能力不足的问题。公积金“低存低贷”、“互助合作”的制度设计是良好的,平滑了“房改”过渡(从福利的左边到市场化的右边),创造了市场化住房启动的基础。现在,新市民、农民工“扎根”城市难,很大程度上也是包括安居在内的“大社会保障”欠缺所致。

因此,当前的安居形势与90年代初颇为类似。90年代创立公积金后,多数城镇职工分享到了第一波城镇化的红利。当前,迫切需要再造公积金,打造住房普惠金融,助推新市民和农民工能分享到第二波城镇化的红利(新型城镇化)。时下,之所以公积金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劫富济贫”、购房支持能力下降,就在于形势变了,但公积金制度没有与时俱进。

首先,福利住房制度的“残余”要割掉。当下,公积金缴纳标准,还是按照福利住房的分配标准来的。效益好、职位高的人,公积金缴纳标准高。如此设计,当时是为了改革过渡。经过20多年快速市场化后,当下的住房改革,已进入纠偏前期“过度市场化”的新阶段。这两年,“两会”关于住房的表述,都是放在新型城镇化框架下的,即住房要助推新型城镇化。

因此,公积金要割掉福利残余,住房支持上“穷帮富”就自然消失了。其实,类似美国的“两房”、日本的住房金融公库、德国住房储蓄银行,公积金要向政策性住房金融转型。运营模式上,通过国家注资、异地流转(调剂余缺)、发行政策性金融债等形式,壮大其规模,以低成本融资支持新市民、农民工安居,这是构建“租购并举”住房新制度的路径,也是夯实内需的选项。

住房公积金:存废还是改革?2020-05-26 01:36:12作者:李宇嘉

住房公积金,这个老生常谈、略显沉重的话题,有关于其存废的争论,从2月份疫情后一直延续到5月份的“两会”。近期,多位“两会”代表或政协委员提出废除或者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建议,引发新一轮讨论。

笔者认为,高成本问题也好,中小企业艰难也好,由来已久、成因复杂。实现“降成本”和纾困中小微,这都是系统性工程,与公积金本身没有太大关系。进一步讲,不能因为公积金有诸多问题,就把它当“软柿子”来捏;更不能“拆东墙、补西墙”,拿公积金填窟窿,掩盖社会保障、融资制度上的短板,让公积金来买单,并沦为“扶贫口”、“取款机”和“小金库”。

5月18日,国家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可见,不是废除,而是改革,这也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站在疫情后内外环境的变化看,住房公积金仍大有可为。“两会”后,马上要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估计规划的落脚点就是,未来3-5年,要把消费和内需潜力激活,不仅中产要“倍增”,低收入人群也能分享红利。当下,我们强调稳就业、保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构建强大的内需市场。

从增量贡献上看,新市民、农民工是内需的主力。打造内需潜力,当下我们最缺乏的就是普惠式的金融体系,这也是为何这次“两会”提出,2020年国有大行中小微贷款不得低于40%。本质上,“扎根”城市是新市民、农民工最大的诉求,也是内需潜力释放的载体。安居与扎根城市可谓一体两面,在当前高房价、高租金的背景下,迫切需要政策性住房金融。

1994年,国家创立住房公积金,目的是将住房消费纳入工资,解决福利住房退出以后,城镇职工购房能力不足的问题。公积金“低存低贷”、“互助合作”的制度设计是良好的,平滑了“房改”过渡(从福利的左边到市场化的右边),创造了市场化住房启动的基础。现在,新市民、农民工“扎根”城市难,很大程度上也是包括安居在内的“大社会保障”欠缺所致。

因此,当前的安居形势与90年代初颇为类似。90年代创立公积金后,多数城镇职工分享到了第一波城镇化的红利。当前,迫切需要再造公积金,打造住房普惠金融,助推新市民和农民工能分享到第二波城镇化的红利(新型城镇化)。时下,之所以公积金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劫富济贫”、购房支持能力下降,就在于形势变了,但公积金制度没有与时俱进。

首先,福利住房制度的“残余”要割掉。当下,公积金缴纳标准,还是按照福利住房的分配标准来的。效益好、职位高的人,公积金缴纳标准高。如此设计,当时是为了改革过渡。经过20多年快速市场化后,当下的住房改革,已进入纠偏前期“过度市场化”的新阶段。这两年,“两会”关于住房的表述,都是放在新型城镇化框架下的,即住房要助推新型城镇化。

因此,公积金要割掉福利残余,住房支持上“穷帮富”就自然消失了。其实,类似美国的“两房”、日本的住房金融公库、德国住房储蓄银行,公积金要向政策性住房金融转型。运营模式上,通过国家注资、异地流转(调剂余缺)、发行政策性金融债等形式,壮大其规模,以低成本融资支持新市民、农民工安居,这是构建“租购并举”住房新制度的路径,也是夯实内需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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